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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5条宠物犬被毒死,投毒人被取保候审,你有何看法?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6-07 02:23:05

投放毒狗药是为民除害(养狗已是社会公害),就如投放毒鼠药一样,应立即无罪释放!

今年四月份的时候,深圳就有一位75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伤,女主人却说自家狗是打过疫苗的不碍事,然后女子挣脱老人就跑了。

狗咬了人,狗主人转身就跑,而老人在追的过程中又摔伤了,对于这类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实在令人望之却步,徒呼世道大变。

在现实社会里,如女主人一样的“爱狗人士”还是不少见的,这也就难怪有些人认为狗是疯狂的会乱咬人,因此对于狗也就憎恶起来了,然而在我看来咬人的还有一些不负责任自私的主人。

上月底,成都某小区就发生了一起毒狗事件,16条宠物犬疑似食用了毒肉肠导致了其中的15条死亡。

狗狗出门误食了毒肉肠也就是说遛狗没有戴嘴套,就此一些网友认为是素质低下的表现,加之狗伤人事件的不时报道,因此此次毒狗事件有网友趁手叫好,但这就是对的么?

有人会说,一些狗主人素质低下,讲明了道理戴嘴套、栓狗绳、勿随地大小便都听不进,更何况假若狗咬人后果有时是难以承担的,对此毒狗是最好的惩治办法。然而,我想说的是素质低下的狗主人是有,但事实上素质低下的人即使不是狗主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当然没了狗伤人的概率,情况是不能相提并论。

事实上相比较狗伤人,人伤人更是常见,而正如我们无法辨别好人坏人一样,我们也难以辨别好狗坏狗,毒狗不用多想也能够知道误伤良多,就这样某些人是否还是坚持自己是正确的呢。

另一方面,宠物犬作为主人的财产朋友,毒狗也导致了狗主人承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情感上的打击,毒狗者就需要依法赔偿,数额过大则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且毒狗者在公共场合投放有毒物本身就是犯罪行为,不要说硝醁酚只是对于狗极度敏感的傻话了,对于人体来说也是有伤害,虽然在剂量上可能要求更高但云南还真就有16岁男孩误食导致失明的悲剧。

有时候,错了就是错了,不需要其他理由,如若没错又怎么可能只此一人下狠手而其他憎恶狗类的朋友只是敲打着键盘发泄着不满呢。

文明养狗会导致人狗矛盾降低,而偏激的行为事实上无济于补,毒狗者甚至因此以寻衅滋事罪被立案。

拍手叫好者想必只是图一时之爽快,以为是替报了大仇,狗伤人是有,然而社会上有诸多的不合理现象,如果一一都以偏激对待,自己想想是怎么一回事吧

(偏激者对待其他事务往往也极易偏激,此类行为不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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