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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症状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9-19 17:19:30

[典型症状]
1.局部刺激症状:接触部位皮肤充血、水肿、皮疹、瘙痒、水疱,甚至灼伤、溃疡。以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有机硫、除草醚、百草枯等农药作用最强。 2.神经系统表现:对神经系统代谢、功能,甚至结构的损伤,引起明显神经症状。常见有中毒性脑病、脑水肿、周围神经病而引起烦躁、意识障碍、抽搐、昏迷、肌肉震颤、感觉障碍或感觉异常等表现。以杀虫剂,如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等农药中毒常见。 3.心脏毒性表现:对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多是心脏功能损伤的病理生理基础,有些还对心肌有直接损伤作用。如有机氯、有机磷、百草枯、磷化锌等农药中毒,常致心电图异常(ST-T波改变、心律失常、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甚至猝死。 4.消化系统症状:多数农药口服可引起化学性胃肠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如砷制剂、百草枯、有机磷、环氧丙烷等农药可引起腐蚀性胃肠炎,并有呕血、便血等表现。
[诊断依据]
1.详细了解毒物接触史 生产性中毒,询问患者职业史、工种、生产过程、接触的毒物种类、数量、中毒途径及其他人发病情况;生活性中毒注意了解个人生活、精神状态,患者及家人常用药物和使用的杀虫剂等。 2.分析临床特征,作出初步诊断及毒物判断 (1)对于突然出现发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者,首先考虑急性中毒可能,并排除低血糖昏迷、中暑、急性脑血管病等其他疾病。 (2)根据临床特征性表现,对中毒的诊断、可疑毒物种类及严重性作出判断。 3.严格体格检查,评定病情危重程度 检查内容包括:生命体征、皮肤、肺、心、神经系统、腹部、呼气味、尿色等,通过体检评定危情危重程度、明确危及患者生命的主要因素。 4.结合实验室结果,作出明确诊断 (1)毒物测定:中毒毒物不明时,采集剩余毒物及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毒物检验。 (2)特异性检验:针对初判毒物,进行特异性检验。如疑有机磷中毒查血胆碱酯酶活性、疑一氧化碳中毒查碳氧血红蛋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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