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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子生产及其质量控制的最低标准有哪些?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7-09 09:13:37

根据水稻种子认证生产的要求,水稻种子生产及其质量控制的最低标准如下:

(1)前作。不应有自生植株,杂草应控制在一定数量内。

(2)隔离。空间隔离距离:常规种、保持系、恢复系原种田≥50米;常规种、保持系、恢复系大田用种田≥20米;不育系原种田≥700米;不育系大田用种田≥500米;籼型杂交稻制种田≥200米;粳型杂交稻制种田≥500米。

如有其他适宜的有效保护措施,可结合实际降低上述隔离距离的要求。

(3)种子田生长要求。经田间检验,种子田质量应达到:

①田间杂株率应达到:常规种:原种≤0.08%,大田用种≤0.1%;不育系、保持系和恢复系:原种≤0.01%,大田用种≤0.08%;杂交种制种田:父本≤0.1%,母本≤0.1%。

②散粉株应达到:杂交制种田任何一次花期检查≤0.2%或两次花期检查累计≤0.4%。

③没有检疫性病害和发病率高的病害。

(4)种子物理质量。经种子检验,物理质量应达到:净种子≥98.0%;发芽率≥80%(常规种≥85%);水分≤13.0%(粳稻≤14.5%)。

(5)种子遗传质量。经小区种植鉴定,品种纯度应达到:常规种:原种≥99.9%,大田用种≥98.0%;不育系、保持系和恢复系:原种≥99.9%;大田用种≥99.0%;杂交种:一级标准≥98.0%,二级标准≥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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