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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粮食加工厂要把400袋大米运往仓库,3次运了120袋,运400袋需要()次_百...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11-18 20:18:37

同学你好,分析给你听:

三次运了120袋, 那就是说每次运 40袋

那么400袋就需要运 10次了

这样你会了吗??

某粮食加工厂刚加工了十箱袋装大米每箱二十袋每袋八百克其中有一箱...

一共是55*800等于44000克,如果第一箱少了是43950克,第二箱少了是43900,第三箱少了是43850,第四箱少了是43800

讲讲,数学没学好

粮食加工厂上午加工小麦五分之四吨,下午比上午少加工二十分之一吨,全天...

下午加工
5分之4-20分之1=4分之3(吨)
全天共加工
5分之4+4分之3=1又20分之11(吨)

“江边交货”在东岸还是西岸由谁来定?

现实困惑

某粮食加工厂与某饭店签定合同,粮食加工厂提供5000斤大米,饭店支付价款9000元。粮食加工厂在江东岸,饭店在江西岸,合同中约定在“江边交货”。半个月后,粮食加工厂备好货物,可是其负责人一看合同就愣住了,“江边交货”并没有说明是在江的东岸还是西岸。最后,其负责人请教了当地一法律工作者后,主动用船将5000斤大米运到河西岸。“江边交货”在东岸还是西岸谁来定?

律师答疑

本案属于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的情况,履行地点一般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也可以由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等确定,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依其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时,依其约定。该约定既可以在合同订立当时为之,也可以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债务前进行。该粮食加工厂与饭店在合同中对5000斤大米的履行地点只是约定为“江边交货”,而双方当事人地处江的不同岸,给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困难。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大米不属于货币或不动产,可以在债务人即粮食加工厂一方所在地江边履行,但是粮食加工厂出于种种考虑将大米运过岸是切实可行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法理荟萃

法律规定不仅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要考虑当事人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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