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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林木种子工作的主管部门?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2-01 16:59:55

《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子工作。目前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国家林业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林业局内设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具体负责全国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市(州)林业局、县(区、旗)林业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其所属的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将林木种苗的行政管理权授权给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将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委托给其下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并规定种苗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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