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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品种认定流程?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11-30 14:31:40

一、办理条件

申请审定品种的条件:(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三)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四)遗传性状稳定;(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六)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不少于5个点的品种比较试验;(七)能提供足够的种子用于品种试验及标准样品留存。

二、办理材料

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品种来源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有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证书。

育种者在申请品种审定前需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不少于5个点的品种比较试验,所有试验点均处于同一生态类型区,该生态类型区要与所申请品种试验组别一致,并提交试验总结。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品种、承担单位、抗性表现、品质、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品种来源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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