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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农药管理办法?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10-23 03:47:49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的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名单见附件。

第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整建制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第四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第五条在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以外的地方,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定点经营的布局和具体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农药3年以上,且未出现违法行为。

(二)有2名以上植保或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的经营人员,或者2名以上具有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的技术人员。

(三)农药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且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场所,农药零售商的仓储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农药批发商的仓储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不能同时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

(四)有剧毒、高毒农药经营专柜,有与允许经营证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张贴公布有关剧毒、高毒农药经营管理规定、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经营管理制度等,有实名购买农药存录资料的微机等设备。

(五)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有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的承诺书,有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并在店内张贴公示,台账管理规范。

第七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

第八条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2007年1月1日起禁此在农业上使用的5种高毒农药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

蔬菜生产上有哪些禁用和常用的农药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杀虫脒(克死螨)、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无机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5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环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氟虫腈。

中国绿色食品禁止使用哪些肥料及农药

中国绿色食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例如: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EDB),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
禁止使用有害杂质含量超标的化肥,例如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复混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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