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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企业购稻糠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7-13 04:07:44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
  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上述规定,稻糠不是农产品,不适用按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的规定;稻糠属于免税饲料,销售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取得方不能抵扣进项税。

内蒙包头哪里有粮食加工?

单位名称:包头市兴亮粮食油料加工厂

城 市: 包头市

地 址: 内蒙古固阳县兴顺西乡

邮政邮编: 014216

联系方式: 手机 / 电子邮件

电话区号: 0472

电话号码:

传 真:

网 址: www.data68.com/yp/UC351FE896EE081AF68CD16AAE171A3B7.html

所属行业:

产 品: 菜籽;荞麦;小麦;玉米;菜籽油;面粉;菜籽;玉米

简 介:我厂成立于2002年5月15日,是我厂厂长刘兴亮先生艰辛,努力建成的.我厂主要经营[玉柱]牌:面粉,精油面,精荞面,菜籽油等产品.兼营:玉米,小麦,菜籽,莜麦,荞麦的收购和销售.我厂本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服务规则为大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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